本文转自:今晚报优配股
本市发文鼓励积极选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优配股
加速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优配股
为落实《天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市住建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鼓励项目积极选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如钢筋绑扎机器人、地面整平机器人、地面抹平机器人,以及无人机、智能施工升降机、钢筋智能加工设备、3D打印设备、智能塔吊、轻型造楼机等装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通知》提出,鼓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包括数字化设计,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实现多专业深化集成设计。智能生产:在模块化建筑生产、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制作、装配式围护体系和一体化装修、机电装配式单元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中,采用数字化生产管理、智能生产线、智能化物流管理、生产数据交付,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和管理智能化。智能施工管理:应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综合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讯、AI、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对人员、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建筑信息模型(BIM)协同等数字化管理。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鼓励项目积极选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如钢筋绑扎机器人、地面整平机器人、地面抹平机器人,以及无人机、智能施工升降机、钢筋智能加工设备、3D打印设备、智能塔吊、轻型造楼机等装备。数字化交付:应用信息技术,对项目建设阶段设计、施工、采购等静态信息进行数字化创建、移交。
支持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鼓励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策划时,明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要求,在进行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或者委托设计、施工时,提出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需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评审因素。
对于应用智能建造技术且在“保安全、提质量、降成本”方面取得良好效益的项目,可以支持、推荐其申报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入选示范项目的,参建单位可以将有关信息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主申报。天津市建筑工程奖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的种类、效果作为重要评审内容优配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项目参评国家级建筑工程奖项。 记者 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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